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域名争议解决中心,如何解决域名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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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贸仲委)网上争议解决中心:

    贸仲委网上争议解决中心以”网上争议解决”的方式,解决如下争议:

1、域名抢注纠纷(.CN/中文域名争议、.COM等通用顶级域名争议)

    作为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授权的争议解决机构,依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域名争议解决办法》解决.CN/中文域名争议;

    作为美国互联网络名称和编码分配机构所指定的世界四家通用顶级域名争议解决机构之一的亚洲域名争议解决中心北京秘书处,依据互联网络名称和编码分配机构《统一域名争议解决政策》解决诸如.COM、.ORG、.NET等通用顶级域名争议。

2、通用网址抢注纠纷

    作为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授权的通用网址争议解决机构,依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通用网址争议解决办法》,解决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负责管理和维护的通用网址争议。

3、无线网址抢注纠纷

    作为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授权的无线网址争议解决机构,依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无线网址争议解决办法》,解决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负责管理和维护的无线网址争议。

4、短信网址抢注纠纷

    作为中国移动通信联合会授权的短信网址争议机构,依据中国移动通信联合会短信网址联合信息中心《短信网址争议解决办法》,解决由中国移动通信联合会短信网址联合信息中心负责管理和维护的短信网址争议。

 

二、亚洲域名争议解决中心

 

    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下称仲裁委员会)和香港国际仲裁中心联合成立的亚洲域名争议解决中心于2002年2月28日 正式投入运营,开始对外受理国际通用顶级域名争议。

 

    亚洲域名争议解决中心分别在仲裁委员会和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下设北京秘书处和香港秘书处,主要为亚洲地区乃至世界范围内的当事人就国际通用顶级域名如.com、.net、.org、.biz、.info、.name、.museum以及.coop等提供 统一的争议解决服务。中心聘请中国大陆、香港特别行政区、日本、韩国、印度以及台湾等亚洲国家和地区乃至美国、加拿大、西班牙和 澳大利亚等世界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知识产权及网络专家为域名争议解决专家,参与解决域名争议。中心北京秘书处或香港秘书处根据IC ANN所制定的程序规则《统一域名争议解决政策之规则》以及亚洲域名争议解决中心的《补充规则》进行案件程序,并依据ICANN 所制定的实体规则《统一域名争议解决政策》裁决案件。  

 

    亚洲域名争议解决中心已于2002年2月28日正式开始对外受理案件。凡认为国际通用顶级域名持有人注册的域名侵犯了其在先商标专用权的当事人均可访问亚洲域名争议解决中心网站并按照相关规定向该中心北京秘书处或香港秘书处进行投诉,以解决其相关域名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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